如何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超詳細辦理材料和辦理要求是什么呢?
|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0:00 價格 1000元 / 件 服務范圍 全北京 辦理部門 出版局 辦理周期 10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 15001078842 聯系手機 17710090863 聯系人 朱經理 立即詢價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分為批發和零售兩種類型,辦理流程和條件因地區可能有所差異。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如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批發或零售業務。
對于零售,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對于批發,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于 50 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少于 200 平方米。
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批發業務至少一名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國家新聞出版廣電zongju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Zui近三年內未受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xingzhengchufa,無其他嚴重違法記錄。
辦理流程通常如下:
申請:申請人按照指南要求,帶齊所有申請材料,向當地新聞出版局或相關部門提交申請,如在蜀山區文化和旅游局窗口進行提交。
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核對申請材料,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準。
審查:新聞出版部門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可能進行現場勘查,核實經營場所和相關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頒證:審核通過后,新聞出版部門將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申請材料因業務類型不同有所區別:
設立申請:
零售:出版物零售單位設立申請書、遼寧省出版物零售業務申請登記表、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經營范圍需注明有出版物零售)、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請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房產證或規劃許可證等證明材料),如房屋為租賃的還需提供租賃合同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從事出版物網絡零售的情況說明(申請網絡零售的經營單位或個人需提供)。
批發:到省新聞出版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申請書,載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本來源、資本數額等、企業章程、注冊資本 500 萬元的資信證明、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于 50 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少于 200 平方米),填寫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復印件一份、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變更申請:申請書、出版物零售單位變更登記表、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如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明)、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經營場所使用證明(變更經營地址的經營單位或個人需提供)。
延續申請: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注銷申請:注銷申請書、注銷申請登記表、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補證申請:申請報告、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許可證掛失證明材料。
以成都為例,流程順利一般需要 15 - 30 個工作日。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一般為 5 年,每年需要年檢,有效期滿前 30 個工作日內申請續期。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分為批發和零售兩種類型,辦理條件略有不同。
對于 “出版物批發”:
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這意味著必須是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實體,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和責任承擔能力。
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批發業務。在注冊企業時,需要明確將出版物批發業務納入經營范圍,以確保企業具備從事該業務的合法資格。
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于 50 平方米。例如,需要有足夠的空間來存儲和展示各類出版物,同時配備必要的貨架、搬運設備等。設備方面可能包括計算機管理系統等,以滿足業務運營的需求。
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確保企業的運營規范、有序,包括庫存管理、銷售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信息管理系統則有助于提高業務效率,實現對出版物的庫存、銷售等數據的準確管理。
對于 “出版物零售”:
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無論是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都需要先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取得合法的經營主體資格。
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明確在經營范圍中包含出版物零售,以便合法開展相關業務。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這個經營場所可以是實體店鋪、柜臺等,為消費者提供購買出版物的場所。
總體來說,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條件主要圍繞企業或個人的合法經營主體資格、明確的業務范圍以及合適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管理系統等方面,以確保出版物經營活動的規范、有序進行。
申辦周期在各地可能會有所不同,一般在當地各各地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提出申請,受理后預計 10 個工作日可辦結成功。但實際辦理時間可能會因申請材料的復雜程度、審核工作量以及其他因素而有所變化。
不同地區對申請材料的要求可能會有所差異,申請人在辦理前應仔細了解當地的具體要求,確保準備齊全所有材料。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時限從 2012 年 1 月 1 日開始申請的有效期為 5 年。但是,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需要年檢的,正常參加年檢的證書是長期有效的。
年檢的目的是確保出版物經營單位在經營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持良好的經營秩序。在年檢過程中,經營單位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如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
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可能對經營場所進行實地檢查。如果經營單位在年檢中發現問題,需要及時進行整改,否則可能會影響許可證的有效性。
辦理流程如下:
申請《出版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個人)必須符合相應條件,并向本局提交相關材料。
設立出版物零售、租賃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租賃業務。
辦理《出版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書面)材料(統一印制或用 16 張紙書寫)。
發證機關收到出版業務申請后,經初審后予以受理。相關部門應按照承諾的證書審批期限完成證書辦理。
辦證期限屆滿后,申請人可以向發證機關查詢辦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