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國內多方通信業務許可證的要求是什么?辦理后可以開展全國業務嗎?
| 更新時間 2024-11-23 08:00:00 價格 1000元 / 件 服務范圍 全國 注冊資金 不低于1000萬 辦理周期 20工作日 聯系電話 15001078842 聯系手機 17710090863 聯系人 朱經理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國內多方通信業務是指通過多方通信平臺和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實現國內兩點或多點之間實時交互式或點播式的話音、圖像通信服務。企業從事國內多方通信業務就需要申請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許可證,簡稱國內多方通信服務許可證,它屬于2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業務代碼:B22)。
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包括國內多方電話服務業務、國內可視電話會議服務業務和國內因特網會議電視及圖像服務業務等。
一、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許可證經營范圍:
通過多方通信平臺和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實現國內兩點或多點之間實時交互式或點播式的話音、圖像通信服務。
二、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許可證辦理的基本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其注冊資本至少限額為100萬人民幣;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其注冊資本至少限額為1000萬人民幣)。
3)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能力。
4)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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